温州整治涉车行业价格 最高罚200万责令停业整顿
【温州网•原创报道】7月26日,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启动涉车行业价格行为专项整治,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单位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处罚200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
近年来,汽车消费快速增长,涉车行业产业链也发展壮大,因此产生了一些价格矛盾和问题。此次整治重在打击这些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有效规范明码标价。
价格督查人员将对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汽车驾培等经营集中地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看价签价目、标价内容、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等。
根据有关规定,在促销期间,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必须如实标明活动时间、促销原因以及原价和现价;馈赠物品应如实标明品名、数量、价格(或价值),不得将伪劣商品作为馈赠物品,同时,经营者应当保留促销活动前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以便检查人员查证。
此外,还将严厉打击虚标原价、虚假折扣等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商家,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强制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强制搭售商品,没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先消费后结算的,须出具结算单据,并列出具体收款项目和价格。对于那些从事驾培业务的单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培训费和场地使用费,上下浮动价格、增减课时应当及时公示。
温州市监督检查分局相关负责人说,经营者在经营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经查证核实,从重处罚,经营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行为公开曝光。
为有效根治涉车行业价格行为,有关部门还对相关处罚进行明细规定。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对于不明码标价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若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能提供销售和服务收费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若逾期不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王科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