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零违建”督查:9月底前118处违建自拆
“被强拆没办法,让自拆不主动”,许多党员干部违建户存在被动侥幸心理。7月20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宇宁率队督查市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零违建”和自拆,并公布举报电话:0577-56785015。据了解,市区范围内上报党员干部违建233处,面积2万多平方米,其中承诺9月底前自拆的党员干部违建118处;市区范围上报单位违建515处,面积为44.2万平方米,其中承诺年底前自拆341处。
上午9点15分,督察组一行来到瓯海区南瓯景园。此次共有10余户党员干部违建,多处为顶层违章建筑。瓯海区梧田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林建波明确表示,将在7月底前督促完成自拆。林建波说,街道将设置举报热线:85556000、86780660,监督自纠自拆。
9点40分,在锦江社区公安宿舍,督察组在绣山街道的陪同下,巡查了此处10户已排查出来的党员干部违建。绣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黎华说,街道已将此处列为8月份10大违建点之一,积极上门督促做好自拆。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吴一剑也表示,将对已排查出的信息上报,逐一核对,查明若属实,将督促落实自拆。
温州3个区和99个市直属单位目前已全部上报,省属单位和其他单位主动上报24个,其中按时上报有72个单位。而在部门单位自查中,未承诺自拆的有27处,其中14处鹿城区部分街道社区和村办公用房,5处为瓯海丽岙派出所用房。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李世斌说,截止目前,市区单位共拆除违法建筑109处,约5.4万平方米,市区党员干部拆除违建313处,涉及面积6.3万平方米。
“六先拆、违必拆”事关温州城市形象,事关城市竞争力,事关公共利益,党员干部应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宇宁明确要求,共产党员、公职人员要增强自觉意识、表率意识,认清形势,认明身份。克服等待观望思想,如实汇报违建情况,对自拆作出承诺。街道、社区作为拆违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拆违的责任,摸清底子,换下情面,有针对性做好工作,一定要做到佳;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负起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责任,要落实责任查清本部门本单位的违建情况,对工作不力地要进行责任追究,一定要做到人。拆违专项行动小组办公室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零违建”报告情况进行二次检查,各单位于8月10日前上交汇总。令行禁止,严明纪律,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瞒报、谎报、拒报违法建筑情况或者不按规定主动拆除等,视情况轻重,作出党纪处分、组织处理、转送司法机关。(记者王科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