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龙湾审理温州第一起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案
日前,龙湾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案。法院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被告人孙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孙某原是绍兴市越城区电信局职工。为牟利,孙某向“千里眼工作室”购买远程控制软件,并通过其设立的“璇风网络科技”网站及腾讯QQ发布信息和联系方式,承接破解QQ密码、邮箱密码及获取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内文件资料等非法业务。
2009年9月份始,孙某接受“上海斯缔尔”、“网探-004”、“泉城攻略调查”、“温州社安调查”、“小陈”等委托,利用远程控制软件和计算机木马程序,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文件资料、上网账号,或配合使用“键盘记录工具”,获取QQ密码、邮箱密码、QQ聊天记录等数据。并将获取的密码、数据等资料以600元至25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委托方。期间,非法侵入计算机31台,获取非法利益人民币2077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并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孙某作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判决。
据了解,这起案件是温州市判决的第一起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记者戴玮通讯员龙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