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国土资源网:龙湾国土、规划两公告合并 助推转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
日前,从龙湾区“转而未供”清理办公室获悉,今后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环节的规划许可批前公告和建设用地划拨公示可以合并办理,不再需要分别登报。这种新做法有效缩短办理时间10天以上,极大地方便了服务对象,在温州地区尚属首创。
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规划机关在作出规划许可决定前,应当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十日。同样,国土部门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以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的项目,其宗地名称、宗地位置、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用地信息,应在当地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的场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做为审批的必备程序和条件,公示不可或缺但其流程完全可以优化。实行公示合并后,规划部门受理业务的同时,国土部门提前介入对资料进行共同审核,如果符合要求的,就由两个部门联合登报公示。这样一来不但大大地加快了审批速度,也为业主节省了一笔公告费用,体现了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执政为民的工作理念。
为打好今年全市“攻坚破难”的七大硬仗之一,龙湾分局全力以赴做好转而未供土地专项清理工作:调集精干力量脱岗至区转而未供清理办公室集中办公,副局长孙民亲自坐镇指挥,局长程建春多次放弃双休日与专项活动办公室成员加班加点,共同促成了包括两公示合并在内的多项有效举措。目前,此次龙湾区供需完成转而未供清理任务的12619亩土地中,已经完成的数目达到2441亩,剩下的工作也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