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2010年中央财政油价补贴资金开始发放
记者从市运管部门获悉,2010年中央财政下达至我市的城市公交油价补贴资金总额为8967.56万元,农村道路客运(含鹿城、瓯海、龙湾三区内农村道路客运班车和毗邻跨县农村道路客运班车)油价补贴资金总额为2624.15万元。
补贴范围:2010年度市区(鹿城、瓯海、龙湾)正常营运的城市公交车辆和三区内农村道路客运班车及毗邻跨县农村道路客运班车。根据有关规定,市区毗邻跨县农村道路客运班车是指经营市区与毗邻县(市)之间班线(鹿城区至县城班线除外)的客运班车。
补贴对象:市区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的实际经营者,即公司化经营(包括公车公营和股份制经营)的补贴对象为企业,承包经营的补贴对象为承包经营者。
补贴分配:以企业申报并经运管部门审核的市区2010年《城市公交燃油消耗量明细表》、《农村道路客运燃油消耗量明细表》中车辆的油耗量为分配依据。
补贴程序:采取市运管处监督、企业发放、经营者领取的办法,按照“谁负担,谁受益”的原则,确保将油价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地发放到实际经营者手中。
夏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