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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网:温州龙湾减负追责规定:学校违规2次 校长要免职

2011年04月29日 09:32:47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核心提示:龙湾区加大减负责任追究力度,发现学校违规两次,校长免职,分管校长、教务主任记大过处分;发现教师违规一次,予以记大过处分,调离本校,到相对薄弱学校任教。

  

  

  【温州网·原创报道】学校减负工作不到位,校长将被处罚或免职,教师将被处分或降级。

  今天上午,温州市区域推进“轻负担高质量”工作现场会在龙湾区二小召开。会上,平阳县、鹿城区、龙湾区三大教育局针对学校减负工作发表了实施方案。

  据悉,为了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落实严格开设课程、控制作业量、规范考试管理和招生秩序等六项减负严格规定。接下来,教育局将严格检查问责,对学校落实减负工作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其中,龙湾区一条严格追究规定引人关注。

  龙湾区教育局陈建淼局长表示,龙湾将对贯彻落实“轻负担高质量”的相关情况和成效列入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基础性指标和校长个人考核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发现学校违规两次,校长免职,分管校长、教务主任记大过处分;发现教师违规一次,予以记大过处分,调离本校,到相对薄弱学校任教。

  除此之外,平阳县和鹿城区教育局也发布了类似的惩罚措施。

  凡有举报学校违反省教育厅“六个严格”规定,学业负担的确过重的,查实后给学校一次书面通报批评;累积达到三次的,属学校整体行为,追究学校校长和分管负责人的直接责任。违反“六个严格”规定且又不自觉及时纠正的,教师或者学校、校长,取消其参加评先评优的资格;性质严重的,经一定程序审查批准,取消其原有的评先评优的资格。(记者:赵乐韵)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温州网:温州龙湾减负追责规定:学校违规2次 校长要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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