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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市区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可获补助

2011年03月20日 16:27:03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温州网讯下雨湿鞋、吃水要抬、煮饭烧柴……在市区一些贫困的农村,这样的居住环境还有不少,如鹿城区的藤桥、岙底、双潮、临江等村镇,就有100多户这样的危旧房。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帮扶中心了解到,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2011年市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程即将于近期启动,市区农村困难户最多可获3万元补助。

  据了解,凡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农村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危旧房或无房户的困难群众;市区农村持有《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残疾人特困证》的危旧房或无房户的残疾人;市区农村重点优抚对象中危旧房或无房户的困难对象;市区农村“三老”人员中危旧房或无房户的困难对象;市区农村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30%~200%之间的危旧房或无房户的困难群众等五类受助对象,自愿采取修缮、置换或改(扩)建等方式进行改造。

  此外,我市将按照“受助对象自筹为主,政府扶持为辅”原则,对市区困难群众危旧房改建最多给予3万元资金救助: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救助对象新建、改(扩)建房屋,政府扶持补助标准为1~2人户补助2万元,3人户补助2.5万元,4人及4人以上户补助3万元,修缮户减半补助。第四类、第五类救助对象新建、改(扩)建房屋,政府扶持补助标准为每户1.5万元,修缮户减半补助。

  据悉,2006年到2010年,我市共有1550户困难群众通过危房改造,在危房改建中还将硬化道路、改善饮水条件、修建沼气等改善村容村貌的措施相结合。

  市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工作自2006年开始已形成长效机制。市民政局帮扶中心副主任告诉记者,市区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实行逐级申报审批,符合条件的群众请尽快备齐相关材料,填写有关救助申请表上报,有关政策事宜咨询三区民政局或本辖区相关乡镇。

  记者/陈若通讯员/吴海萍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今年市区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可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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