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浙江新闻 -> 正文

大年初二放中华鲟回家 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2011年02月05日 09:49:26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浙江在线02月05日讯昨天,大年初二。渔民捕获的一条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野生中华鲟,被宁波边防支队高塘边防派出所官兵放回了大海。

  昨天上午9点多,宁波高塘岛渔民项秀林在象山县檀头山洋面作业时,捕获一条极似中华鲟的“怪鱼”。这条鱼,体纺锤形,长约72厘米,重5斤左右。

  渔民觉得很特别,消息传到当地渔场的一个鱼贩那里,对方开价2000元。

  宁波边防支队高塘边防派出所官兵了解情况后,迅速告知渔民要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怪鱼”不受伤害,并让渔船靠岸,将“怪鱼”送交渔政工作人员鉴定。

  渔政工作人员发现该鱼没有放流标签,判断正是野生中华鲟,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随后,边防官兵和渔政人员在鹤浦镇小南田岛风门口处将这条中华鲟放归深海。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大年初二放中华鲟回家 属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