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称遭少妻殴打起诉离婚
60多岁的赵先生娶了比自己小20多岁的王女士后,称经常被妻子殴打,两次起诉离婚。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赵先生的诉求。
赵先生诉称,2008年7月,他经邻居介绍认识了来京打工的王女士。2008年8月,双方领取结婚证,婚后未生育子女。由于婚前对王女士了解不够,加之年龄相差太大,两人婚后经常发生矛盾。赵先生称,他一直忍让,尽管双方分居生活,但吵闹不断。一年多来,王女士总殴打他,使他身体多处受伤,他对王女士已经产生恐惧感。2009年1月,他曾起诉离婚未果。现在,双方的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他再次起诉要求与王女士离婚。
开庭时,王女士不同意离婚,否认自己殴打过丈夫,称双方还有感情。
法院认为,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一个月即登记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没有注意感情的培养,常为生活琐事等吵嘴打架,影响了夫妻感情的建立。赵先生两次起诉离婚,说明二人之间的薄弱感情已彻底破裂,法院据此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