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审案

龙湾新闻网讯日前,一场特殊的庭审在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进行。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等都在法庭现场,而案件的关键人物——被告人胡某却在20公里之外的温州市看守所接受审判。这是我区法院首次运用远程视频审判案件。 据悉,当天审理的案件是一起抢劫(未遂)案件。审判法庭内悬挂着两台大型液晶显示器,上面分别显示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旁听席、法庭全景的画面,主要画面根据庭审进度和发言人进行切换,各方对话随时传达。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前面均设置电脑,与液晶显示器内容同步显示。与此同时,在看守所的远程审判室,也悬挂着一台液晶显示器,被告人胡某实时接收审判法庭声音和图像,通过视频语音回答问题并陈述意见。庭审中视频稳定、语音清晰、秩序良好,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在充分听取诉辩双方意见后,宣布休庭合议。15分钟左右,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胡某因犯抢劫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庭审笔录直接通过网络从设在看守所的打印机上打印出来,法警交由被告人核对、签字。 据区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王美蓉介绍,我区法院距离市看守所近20公里距离,押解被告人路途较远,且有时会遇到交通堵塞现象。开展远程视频审判,不仅省去将被告人从看守所押解到法院、再从法院还押至看守所的环节,还有利于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提升警务安保系数。 据了解,我区法院注重发挥信息科技在执法办案中的作用。目前,已建设1个标准数字法庭和10个简易数字法庭,在市看守所设立了远程审判视频室。今后,该院将不定期选择简单刑事案件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为保障审判公正性,目前远程审判主要用于一些案件争议不大、被告人数不多的刑事案件,庭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制作视频资料存档备查。图为区法院首次远程视频案审现场。(王鹏隆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