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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我区提高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10年07月15日 15:03:43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近日,从区民政局获悉,今年7月1日起,我区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使低保对象的生活保障在物价及消费水平上涨、实际支出日益增大的同时,也能同步提高“不缩水”。 据了解,我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后,城镇低保居民保障金可以由原先的每人每月38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40元,农村居民由原先的每人每月24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265元的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每人每月440元,享受全额城镇居民低保标准。 据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我区有471户286人城镇低保对象,2055户4425人农村低保对象,291户800多人困难户,享受相应的低保政策。(周凌慧)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民政]我区提高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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