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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快递物品不翼而飞 工商部门成功调解

2010年07月09日 08:47:28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我区消费者许先生通过快递公司将产品寄给苏州的客户,可是当快递转发至无锡的时候,产品却不翼而飞。快递公司是否要赔偿?赔偿多少?近日,经工商部门的调解,许先生拿到了赔偿款3000元。 据了解,今年的6月3日,永中街道的许先生把价值共8000余元的“三通管件”产品打包后,通过某快递公司寄给苏州的客户。6月10日,客户打电话给许先生称产品尚未收到,于是许先生火速联系快递公司,查询结果是该公司已将产品转运给无锡的某一快递公司,但第二天却发现物品不翼而飞了。许先生在与快递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向永中工商所投诉,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永中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取证,证实情况属实。该工商所召集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消费者许先生认为,快递公司没有送到快件应负全部责任,赔偿损失不得低于物品价格的一半,即要求赔偿4000元。快递公司认为,他们的赔偿要以邮政部的文件为准,即没有投保的,按托运费的2-5倍赔偿。况且其公司是全国连锁企业,多赔一分钱龙湾分公司也无权作主。为此,永中工商所多次与快递公司总部联系,最终达成了一致协议:由快递公司赔偿给消费者许先生3000元。 据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有关快递服务的消费投诉有增多趋势。造成纠纷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速递公司与消费者双方填写快递单不规范,比如消费者填写快递单时没有注明快递的物品、数量、价值等。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快递货物尤其是邮寄大宗贵重货物时,最好与速递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货物价值及赔偿额度,以便一旦遇到纠纷时,处理有依据。(叶康远洪叶)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工商]快递物品不翼而飞 工商部门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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