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浙江新闻 -> 正文

浙江今年首次提高汽柴油价格 93号汽油上涨0.26元/升

2010年04月14日 09:04:16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浙江省汽、柴油调价前后对照表

  

  标号

  单位

  调价前价格

  调价后价格

  涨跌

  90号汽油(Ⅱ)

  元/吨

  7910

  8230

  320

  元/升

  5.85

  6.09

  0.24

  93号汽油(Ⅱ)

  元/吨

  8385

  8724

  339

  元/升

  6.27

  6.53

  0.26

  97号汽油(Ⅱ)

  元/吨

  8859

  9218

  359

  元/升

  6.66

  6.93

  0.27

  0号柴油

  元/吨

  7170

  7490

  320

  元/升

  6.13

  6.40

  0.27

  -10号柴油

  元/吨

  7600

  7939

  339

  元/升

  6.50

  6.79

  0.29

  

注:以上价格自2010年4月14日零时起执行。

  浙江在线杭州4月13日讯(记者廖小清) 4月13日晚上,浙江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从4月14日零时起,全省汽、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320元,其中93号汽油上涨0.26元/升。这也是今年浙江首次上调汽柴油价格。

  此次涨价的幅度为:90号汽油从5.85元/升上涨到6.09元/升;93号汽油从6.27元/升上涨到6.53元/升;97号汽油从6.66元/升上涨到6.93元/升;0号柴油从6.13元/升上涨到6.40元/升;-10号柴油从6.50元/升上涨到6.79元/升。

  根据通知,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每吨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通知指出,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调价之际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要加强市场价格的巡查和监测,坚决制止搭车涨价行为,努力稳定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副食品价格。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浙江今年首次提高汽柴油价格 93号汽油上涨0.26元/升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