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当心烟花爆竹伤人
本报讯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开始热销,而一些地方已发生多起烟花爆竹伤人事件。为此,市消保委、龙湾区消保委前天联合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春节期间要买好、存好、玩好烟花爆竹。
近期,龙湾工商部门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发现多家经营户未持有《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及进货渠道不正规等现象,同时还发现不少经营者和消费者对烟花爆竹的消费知识还不够全面,安全警惕性不高。市消保委、龙湾区消保委对此指出,消费者在购买烟花爆竹时要到证照齐全的定点经营单位或经营户处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或到无证无照的小摊小贩处购买;烟花爆竹尽可能短时间储存,不要集中存放,要远离火源、电源及发热的地方,莫放在潮湿的地方。此外,市民应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严禁酒后和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 (肖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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