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龙湾公安和医院签协议
本报讯“重伤害案件发生后,伤者一旦进入医院,院方将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全力组织施救,决不会因职责不明耽搁抢救时机。”2月1日,龙湾区公安分局和温州医学院附属二医、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和龙湾区人民医院签订协议,全面启动案件伤者救治“绿色通道”,全力预防命案发生。
去年,龙湾区发生命案18起,同比下降了28%。龙湾区公安分局积极探索预防、控制和减少命案的治本之策,建立了“命案必防”、“命案必救”工作机制,取得较好的效果。龙湾公安分局副局长叶辉介绍,龙湾警方命案防控取得成绩与该局启动“绿色通道”,开展“命案必救”工作密不可分,仅2009年通过“绿色通道”,在医院的及时抢救下,挽救重伤害人员15名,占全年命案发案数的83%。
为切实建立健全抢救案件伤者的“绿色通道”,经过一年实践后,龙湾公安分局联手区卫生局与温医附二院、龙湾区人民医院、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正式建立救助伤者的“绿色通道”,即各医院在民警或群众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医院集中力量和设施,先挽救伤者生命,再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约定,这3家医院对龙湾区现发的重伤害案件伤者,将迅速组织人员全力实施抢救,防止转为命案。公安机关则有义务和责任协助医院查找被救治人的单位、亲属,如确实无法找到伤者家属,医疗费用由公安机关支付。(梁建国杨继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