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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城镇推行《不非法销售、储藏烟花爆竹承诺书》

2009年12月21日 09:19:34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为加强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财产安全,近日,沙城镇人民政府制订了《不非法销售、储藏烟花爆竹承诺书》。《承诺书》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登记手续之前,不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并自觉接受沙城镇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等。 在沙城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会上,副镇长刘君可再次就《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进行详细的任务布置并做指导讲话,要求各村务必进一步提高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及排查力度,以扎实的作风,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落实到位。沙城镇全体三套班子成员、驻村组长、安监中队及相关科室和各村负责人及安全员参加了会议。 截至目前,沙城镇人民政府与各有关商店及超市签订承诺书174份,有效地强化落实了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龙湾区安监局沙城镇安监中队)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沙城镇推行《不非法销售、储藏烟花爆竹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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