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都市报:逃生通道竟是一条死胡同!
日前,温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与本报消防专版联合举办了“火灾隐患大家找”活动。此次活动开展以来,仅龙湾区消防大队就接到举报电话6起,实地检查6家,发现火灾隐患11处,当场整改4处,核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行政处罚5起,临时查封2家。
上月26日晚上,我们跟随龙湾区消防大队检查人员,对群众举报的有关场所进行检查,结果发现一些问题:个别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未经消防审批;有的场所消防系统严重损坏;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
逃生通道堵塞
当晚7时30分左右,有群众举报龙湾滨海某酒店在投入使用前未经消防审批。当检查人员走进该酒店时,发现该酒店内热闹非凡,有很多的顾客,检查人员走到“安全出口”时看到,消防通道被杂物堵塞了,所谓的安全出口其实是一条死胡同。针对现场情况,检查人员要求店方当场整改。据检查人员介绍,消防通道是火场逃生的重要通道,万一发生火灾,消防通道堵塞了,后果不堪设想。
室内消防栓挪位
当检查人员在该酒店2楼检查时,没有发现室内消防栓。该酒店负责人带着我们进入另一个房间,才看见消防栓。“为何将消防栓擅自改建到其他房间?”该酒店负责人解释,放在外面影响美观。对此,检查人员说,室内消火栓是保障消防部队灭火的重要工具。如果室内消防栓被圈占或擅自改动位置后,没有对改动的消火栓做一个图标指示说明牌,一旦失火,会影响消防人员的灭火工作。
员工不会使用灭火器
在该酒店里,检查人员随机抽查了一位从身边经过的服务员,当检查人员取出一只灭火器,问及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时,服务员回答:“我们没学过。”检查人员问及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发生火灾,你该怎么做?”“马上逃离火场。”问题虽然简单,但对方的回答,却让现场消防人员纷纷摇头。
“任何公众聚集场所从业的员工,必须懂得灭火器材的使用,场所内一旦确认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报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引导在场人员进行疏散。”一位检查人员说这是最基本的常识。
未经消防审批投入使用
在检查中,当检查人员要求该酒店负责人出示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时,该酒店负责人解释道:“我们这几天正准备去办,现在是试营业,暂时还没有向有关部门报批。”针对该酒店存在的严重问题,检查人员当场要求其停止营业,并办理相关手续。据检查人员介绍,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消防法》明确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应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自动消防系统损坏
当晚8时30分,检查人员来到龙湾滨海某旅馆。检查人员发现,该旅馆的自动消防系统处于完全损坏状态,无法自动报警,也无法自动灭火。
据了解,在之前的检查中,检查人员曾发现该旅馆的自动消防系统已损坏,当场要求业主维修。然而,在当晚检查中,自动消防系统仍处于瘫痪状态。
针对现场情况,消防检查人员采取了临时查封措施,要求该旅馆整改完毕,经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徐行号姜婵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