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都市报:加工场搜出20公斤氰化钠!
本报讯因非法买卖使用剧毒化学品氰化钠,日前,龙湾一电镀业主王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刑拘。
上月19日中午,龙湾区环保局天河环境监察中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称龙湾区天河镇新川村永强大道一违章房内窝藏着非法电镀加工场,污染很严重。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检查,当时,因该窝点大门紧闭,无法了解里面情况。
次日上午,执法人员早早地埋伏在该加工场周边,一小时后,有一名工人开门外出,执法人员乘机进门检查,只见几名工人正在电镀,屋内烟雾弥漫,废水横流,现场一片狼藉。经检查,内有5只镀锌缸、1只镀铜缸、1只镀镍缸等生产设备。该加工场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水与废气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
同时,执法人员怀疑该加工点可能存在非法使用危险剧毒化学品氰化钠的问题,于是进行地毯式搜查,最终在该加工场二楼发现大约20公斤氰化钠。执法人员立即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龙湾公安分局天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该电镀加工场属非法使用剧毒化学品氰化钠后,当场没收20公斤氰化钠(见上图),并把当事人带至派出所询问。目前,该电镀业主王某已被公安机关刑拘。
据悉,氰化钠别名山奈,又名三步倒,属剧毒化学品。我国对该物品的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实施许可证制度,即生产、买卖、运输使用此类物品必须持有关部门开具的许可证,未经许可,一律不得从事该类物品的生产、买卖、运输、使用。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天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