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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受审

2009年11月27日 10:02:12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利用职务便利,将租户交付的电费挪为己用,还伪造合同骗取租金。日前,区法院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管理科原科长朱某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区基层站所重要岗位的100多名工作人员还专程到场进行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7年11月至2009年5月,朱某担任龙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科科长期间,利用负责管理区府名下房产并收取相关租金、电费的职务便利,收取移动公司两个移动基站产生的电费共计26万多元,除向单位上交26500元外,其余23万多元被他挪为己用。2007年10月,朱某又冒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名义,以新区府的移动基站系室内场地为由,要求温州移动公司追加租金。后来,朱某持伪造的印章并冒用局领导签名,与温州移动公司签订了追加租金的补充协议,骗取租金8万元并占为己有。案发后,今年38岁的朱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并退还了所有赃款。 “后悔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辜负了党和组织多年培育,这是平时法律意识淡薄,放松了法制学习,迷失了个人正确人生观所造成的。”朱某悔恨地说。庭审过程中,朱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将另行择日宣判。(叶康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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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法院]一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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