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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老干部局提醒 适合条件离休干部配偶有新待遇

2009年11月13日 09:01:07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近日,从区委老干部局传来好消息,凡是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配偶,如无固定收入的将纳入国家医疗统筹管理范畴,为此区委老干部局提请上述适合的对象加紧办理有关手续。 据了解,我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配偶无固定收入的对象有20多人,部分人因为年老体弱多病,生活困难,无力承受医疗费用。为此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从我区实际出发,我区将对上述适合对象实施医疗统筹。适合对象可向离休干部原单位(原单位不存在的由现管理单位)填报《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离休干部无固定收入配偶医疗费统筹申请表》,并提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或有效证明书,经离休干部原单位(管理单位)审核同意,报区委老干部局核准后,由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按照有关规定,这些人员的医疗统筹由离休干部所在单位每人每年按市区抗战前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配偶的缴费标准向市、区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统筹医疗费。实施统筹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统筹基金支付,其医疗待遇比照有关执行,剩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彭远河范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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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委老干部局提醒 适合条件离休干部配偶有新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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