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外埠报道  ->  外埠报纸 -> 正文

温州商报:我市首现网商信用自律委员会

2009年10月16日 09:12:27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商报讯在电子商务这块大蛋糕面前,部分网商遗失诚信,屡屡引发网上交易纠纷。近日,在工商部门的支持下,龙湾30多家网店和重点行业网站应“势”成立龙湾区网商信用自律委员会,制定《网商经营自律公约》。据了解,这是我市第一个有关网商的民间组织。

  我省在网络经济领域一直处于领先地位,电子商务市场占全国一半以上,但我市在这块领域仍显较弱。就此,龙湾工商分局、龙湾个民协率先召集当地网商展开讨论,来自龙湾海城街道专营水暖洁具的20多家网商,及10多家其他行业的网商决定成立龙湾区网商信用自律委员会,带头树立温州网商诚信经营形象,以带动我市网络经济发展。9月29日,该委员会正式成立,《网商经营自律公约》同时出台。

  据工商人员介绍,这30多家网商均已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并取得网上营业执照,其中大多来自龙湾海城。海城街道是我国3大水暖洁具生产基地之一,近年来,这里的水暖洁具企业很重视发展网店、企业网站,使得该地网络经济发展非常迅速。除他们外,凡已在龙湾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网商均可向龙湾区网商信用自律委员会提出加入申请。

  据了解,《网商经营自律公约》中规定,网上交易主体在网上发布的身份、供求信息应真实合法,公开特许经营合法手续、网下的实体经营地址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等信息;网上交易的信用评价应客观公正,不主观臆断,不恶意串通。另外,该《公约》还要求网上交易主体自觉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培训、指导和监管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曾云毕 孙良东)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温州商报:我市首现网商信用自律委员会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