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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推出无理由退货

2009年10月01日 15:05:05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消费者如果购买了商品觉得不合心意怎么办?从上周开始,在永强机场内任何一家商店,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凭有效票据在3天内均可享受“无理由退货”,少数特殊商品和因为消费者原因影响商家再销售的商品除外。 “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在公约承诺单位正常购买商品之后,对感到不满意、不合适、不喜欢的商品进行退换时得到的一种诚信服务,是消费者选择权、自主权的拓宽和延伸。为进一步提升永强机场的服务质量,塑造文明城市窗口,去年5月份永强机场内9家商铺试点开展“无理由退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日前,在龙湾工商部门推动下,机场商贸部及各经营户经过协调,全面推广“无理由退货”。今后,消费者在永强机场内购买商品后,感到不满意、不合适、不喜欢的可以进行退换,商店应当及时为消费者办理退货退款和换货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绝。消费者要求退换商品应当于购买商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七日内办理退换商品的手续。 无理由退货不等于无条件退货,香烟、散装酒、非定型包装食品、化妆品、感光材料、音像制品、激光唱片等特殊商品,没有质量问题不作退换。当然消费者退换货的商品应当不影响承诺单位第二次销售的质量要求,否则视情节给予折价退还或不予退还。此外,永强机场还制订了《商业区服务公约》,接受社会监督。消费者有异议可拨打永强机场商贸部监督电话:0577-85805665或者工商监督电话0577-12315进行投诉。(彭尚清朱光)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机场推出无理由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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