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温州新公民学校具有破冰意义
9月8日,全国第一所公有民办非营利公益性新公民学校——温州市龙湾区第一新公民学校成立。目前,全国各地解决农民工子女读书问题,要么是公办学校打开大门,要么是进入民办学校。新公民学校的出现,开辟了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的“第三条道路”。(9月9日《都市快报》) 新公民学校,新就新在它有政府参与。龙湾这所学校采取与当地公办的沙城镇第三小学联合共建的方式,它的新校舍,由温州团市委、龙湾区教育局、龙湾团区委、沙城镇政府、龙湾区人民教育基金会等5家机构联合出资筹建。龙湾区教育局为这所学校配备了不少于1/3的公办教师,提供了不少于1/3的公办经费。这些优势是其它农民工子弟学校所不具备的。这样的学校,不会再因投入不足引发校舍不安全,不会因经费紧张导致学校运行困难,不会因合格师资紧缺而误人子弟,更不会因为办学条件捉襟见肘而影响学校本身的合法性。 政府参与兴办这样的新公民学校,首先要在观念上给农民工以平等的市民待遇。农民工是外来的,但农民工务工产生的利润留在当地,生活形成的消费留在当地。尤其是像温州这样一个外来人口数已达当地人口数近一半的城市,没有外来的农民工,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发展是不可想象的,当地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也是不可想象的。那种认为给外来农民工提供公共产品,就等于牺牲了当地人利益的看法,促狭得有些不近情理。账不能只算出,不算进,进出的账都要一起算。教育的账可以这样算,医疗、文化、科技、体育和社会保障的账,都可以这样算。 要心悦诚服地给农民工以平等的市民待遇,就必须从长计议,看到农民工会因此给社会和谐的回报。农民工越多的地方,往往是经济越发达的地方。这样的地方,要给农民工以平等的市民待遇,往往具备特别好的条件;另一方面,为了享受安宁的生活,这些地方的百姓,往往特别需要农民工配合,营造祥和的社会环境。如果做到了让外来农民工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就将能减少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减轻农民工的生活负担,增强农民工对当地的认同感,从而激动起农民工共同谋求发展、共同推动改革、共同维护稳定的自觉性。在共建中共享,才能在共享中共建。 学校以“新公民学校”命名,寓意孩子们在这里学习励志,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公民。其实,政府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本身,就是最生动、最切实的公民教育。它以民生关怀的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构建社会和谐,这正是它的破冰意义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