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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网:邮寄起诉材料也可立案 外地当事人立案方便了

2009年09月01日 08:52:45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核心提示:“没想到邮寄起诉材料也管用,省去奔波之苦,你们这个便民措施真周到!”

  浙江在线08月31日讯近日,浙江嵊州的金某收到了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寄出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他高兴地打电话给立案法官:“没想到邮寄起诉材料也管用,省去奔波之苦,你们这个便民措施真周到!”

  2008年11月,金某在甬台温高速公路遭遇了一场车祸,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金某与事故责任方多次协商均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金某想通过诉讼解决,但又觉得嵊州、温州来回奔波耗时费力,还要支出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无奈之下,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打电话到龙湾法院诉说苦衷。立案人员了解到案情后,告知他将诉状、证据等材料邮寄过来,就可以立案,并对金某如何准备材料进行了指导。收到金某邮寄材料后的次日,龙湾法院就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寄给了金某。

  据龙湾法院有关人员介绍,按照以往的做法,外地当事人到法院起诉,首先要本人或代理人亲自到法院递交起诉状,经审查后方可立案。如果材料没有带齐,还得补齐了再来,这让许多外地当事人感觉非常麻烦,有的甚至因此放弃诉讼维权。针对这一现状,龙湾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适时推出邮寄立案便民举措。今年以来,该院共为9位外地当事人提供了邮寄立案服务,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劳顿。(隆法轩)

  目前,邮寄立案主要适用于财产纠纷案件,不适用于涉及人身关系案件。在收到外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准予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汇款预交诉讼费;如果邮寄来的材料有欠缺,法院会通过电话告知或邮寄书面答复,要求补齐材料。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新民网:邮寄起诉材料也可立案 外地当事人立案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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