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千里之外的血汗钱
2008年元月22日上午,一面鲜红的锦旗和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翻越千山万水,从安徽寄到了温州市龙湾区法院执行局。信写得饱含深情,字里行间无不透露出对法官深深的感激之情。写信的是一群远在千里之外的安徽阜阳籍100多名农民工,纯朴善良的农民工用他们最真挚最朴实的方式,表达了对法官深深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时间还得回到2004年3月,张家材等100多名阜阳籍农民工,参加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阜阳市锦城香格里拉住宅小区的施工工作。他们挥汗如雨,辛辛苦苦地干了一年多,可自己的血汗钱却始终拿不到手,老板拖欠工人工资似乎成了家常便饭。截止2005年12月,该公司仍然拖欠工人工资款达10多万元。之后,张家材等人通过当地的劳动部门又解决了
一部分,但公司仍欠11万多元没有到位。无奈,工人们起诉到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要求公司结清剩余的工资款。法庭上,该公司慑于法律的威严,当庭与工人达成调解协议,表示尽快让工资款到位。可是该公司并没有遵守法庭上的承诺,调解书生效近一年,不仅不履行给付义务,而且似乎人间蒸发了一样,和人们玩起了失踪。无奈,工人们便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调查,该公司在锦城香格里拉小区的施工工作已经结束,并于三个月前撤离了阜阳地区。法官告诉民工们,该公司的地址远在浙江温州,距离阜阳一千多公里。执行法官若千里迢迢从安徽前往温州,农民工根本无力承担执行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当农民工得知法官的执行工作遇到困难时,他们心中刚刚燃起的希望又破灭了。但法官又说,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对外地案件可以实行委托当地法院执行,也就是说我们可以委托温州的法院执行。法律的这项规定,并没有引起民工们的兴趣,他们对法官的说法难以置信。民工们认为,温州的法院对于外地的案件是不可能放在心上的,会偏向他们本地的公司,即便他们受理了此案,也可能是形式上的执行,做做样子而已,根本没有力度。另外,温州的法院收取的费用或许还要高,我们将会得不偿失。有的工人几乎失去了耐心,他们认为折腾了这么久,还要让温州的法院执行,万一再拖个两三年,人的精力和耐力岂不是被耗空。有的农民工提出放弃温州的执行申请,免得自寻烦恼。民工们怨声载道,众说纷纭,一时间很难决定下来。对于他们这些疑虑,颍州区法院的法官表示理解,但要民工们相信法律的威严和法律的公正,温州的法院跟我们的法院一样,都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事情,相信他们会给我们讨回公道的。考虑再三,民工们才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同意颍州区法院将材料转到温州市龙湾区法院执行局。
2007年9月17日,接到由上级转来的跨省并且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马上引起龙湾区法院执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执行局领导立即召开会议商讨有关方案,把外地法院案件当作自己法院案件来办。局长亲自批示,并敦促经办法官,要求在2008年元旦前将民工们的工资款执行到位。为了给异地的农民工一个满意的答复,让他们过上一个愉快的春节,经办法官特事特办,把此案优先办理,当即通知该公司,要求其履行调解协议,早日结清工人工资。但该公司不仅拒付工资,还谎称其下属单位不属于该公司管辖,仅仅是挂靠而已。经办法官义正辞严,告诉他任何敢向法律挑战的行为,都不会有好结果。之后,经办法官多次上门对其进行释法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强大的法律面前,在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该公司终于明白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情法不容的道理,并在11月20日结清了所有的工资款。当远在千里之外的农民工得知自己的血汗钱已经执行完毕时,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温州的法院真的不是我们想像的那样,他们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一位农民工含着泪水告诉大家。
“维护弱势群体利益,撑起和谐社会蓝天”,这是张家材等100多名农民工在锦旗中对龙湾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赞颂辞。他们说:“我们四年没有讨来的血汗钱,在你们龙湾区法院执行局法官的积极协调下,只用了两个月时间就让我们拿到手了,而且没少一分钱,这种感激之情我们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你们真正做到了清正廉洁,执法为民。让我们感到了法律的神圣,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Page]
沈祖丽(司法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