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晚报:分局长善于“关照”涉嫌受贿7.5万元
本报讯他在市港航局任职,为正科级,手上掌着港口、水运管理等实权。正因这些职务之便,他收取好处7.5万元。8月27日,杨某因涉嫌受贿罪被龙湾检察院起诉。
2004年,杨某担任我市港航管理局市区分局局长,主要管辖鹿城、瓯海、龙湾三个区的水运管理、航道管理和港口管理,直至2008年9月,调任市港航局政治处主任。
经查实,杨某在任港航局市区分局局长期间,曾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2007年底,我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龙湾一水闸口建造一个泥浆装卸临时性简易码头,用来接驳消纳泥浆的船只。但专家组评定该码头工程质量不合格,需要建造新的码头。市港行管理局市区分局对这个已建的码头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杨某的关照下,该公司能够边使用已建码头,边建造新码头,减少了损失并保证正常运营。该公司负责人为了感谢杨某,也为了今后能得到更多关照,一次性送给杨某5万元,杨某予以收受。
另外,杨某还对温州某船舶代理有限公司在水路运输、营运证审查等方面予以多方照顾。该公司股东于2005年12月、2006年12月先后两次送给杨某2.5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杨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达7.5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玉燕龙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