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温州视窗:邮寄立案 龙湾法院创新举措方便外地当事人
人民网温州视窗8月28日讯 近日,绍兴嵊州市的金某收到了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寄来的受理案件通知书,他高兴地打电话给立案法官:“没想到邮寄起诉材料就可以立案,省去奔波之苦,这个便民措施真周到!”龙湾法院推出的“邮寄立案”服务,大大方便了当事人打官司。 2008年11月,金某在甬台温高速公路遭遇了一场车祸,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金某与事故责任方多次协商均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金某想通过诉讼解决,但又觉得嵊州、温州来回奔波耗时费力,还要支出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而按照以往的做法,外地当事人到法院起诉,首先要本人或代理人亲自到法院递交起诉状,经审查后方可立案。如果材料没有带齐,还得补齐了再来。金某觉得很麻烦,但又不想放弃诉讼的权利。无奈之下,他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打电话到龙湾法院诉说苦衷。 立案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告知他将诉状、证据等材料邮寄过来,就可予以立案,并对金某如何准备材料进行了指导。金某按照要求邮寄材料到达的次日,法院就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寄给了金某。 今年以来,该院共为9位外地当事人提供了邮寄立案服务,减少了当事人往返劳顿之苦,收到社会一致好评。 据经办法官介绍,邮寄立案主要适用于财产纠纷案件,不适用于人身纠纷案件。在收到外地当事人的起诉材料后,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准予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汇款预交诉讼费;如果邮寄来的材料有欠缺,法院会通过电话告知或邮寄书面答复,要求补齐材料。严谨、快捷、高效、便民是该院今后立案工作努力的方向。(吴施施隆法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