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晚报:刺伤情人 重返现场自首
本报讯一边是情人,一边是老公,她最终选择了结婚多年的老公。
河南籍女子张某2007年独自来到平阳县打工,当时她在老家已经结婚。独在异乡,张某心中寂寞,在平阳认识了王某后,两人迅速发展为情人关系。后其夫林某也来温打工,张某遂向王某提出分手。
6月4日晚上8时许,王某在龙湾状元遇见张某,他当即拉着张某,要她和自己私奔,张某不从。两人来到一个僻静处,王某见张某态度坚决,就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让张某和他一起走。张某一气之下拿过刀往王某脖子上划了一刀。
没想到旧情人竟如此狠心,捂着受伤的脖子跑了。张某在后面追,见满地都是血,以为自己杀了人。
张某浑浑噩噩回家后,告诉丈夫自己杀了人。她丈夫林某听后,马上报警。后经鉴定,王某的伤势程度为轻伤。
受审时,张某提出自己是防卫伤人,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本案中王某虽拿刀胁迫,但并无伤人故意,张某在气愤情况下持刀伤人,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但在丈夫报案后,张某重返现场等候处理,可认定为自首。日前,龙湾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起诉张某。(李玉燕龙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