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晚报:龙湾开出首张万元罚单
本报讯为无照经营提供场地,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帮助督促无照经营者整改,房东也要被处罚。近日,龙湾工商分局对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的房东史某处以1万元的行政罚款,这是该局施行《房东告知制》以来开出的首张万元罚单。
今年7月10日,龙湾工商分局状元工商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龙湾区蒲州街道屿田村一厂房内,有人在进行无照服装加工经营活动,其负责人是王某。经查,该厂房系房东史某出租给王某的,依据该局今年5月颁发的《房东告知制》规定,执法人员向史某发放了《出租经营场所法律责任告知书》,责令其在7日内督促、协助王某办理营业执照。
日前,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王某仍未去办理服装加工场的营业执照。于是执法人员依法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查处,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对为无照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便利的房东史某,处以一万元罚款处罚。
(余冬项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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