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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 我区开出首张罚单2000元

2009年07月17日 09:28:19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因为一味贪图方便,不顾他人身体健康,采用化工原料松香给家禽煺毛出售给消费者,7月10日,龙湾区沙城镇一食品经营者被课以罚款2000元。这是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龙湾区工商分局按照该法开出的首张罚单。 7月7日,龙湾工商分局沙城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一农贸市场内,有摊贩竟明目张胆用工业化工原料松香给家禽煺毛。沙城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出动赶往现场,顺着一股刺鼻难闻的气味寻去,就见农贸市场外面一个出售家禽的摊位,摊主夫妇正在忙活着,一口大铁锅里面黑色松香滋滋冒烟。 松香是一种常用的化工原料,其本身具有毒性,经过加热之后,会释放出重金属锌,用松香拔过毛的家禽表层会吸附大量锌,消费者食用后可能会引起其它病变,特别不利于孩子的智力发育。该摊主辩解,用松香拔毛迅速方便而且彻底,只要拎着家禽往滚烫的松香锅里浸几秒钟,家禽就全身裹上一层黑色的物质,然后一只只“卖相”干干净净的鸡鸭就这样直接交到了消费者手里。据了解,6月1日起《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根据新法规: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物质都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执法人员认为,该摊主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中不得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规定。 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农贸市场内购买家禽,最好是看着摊主现场宰杀、处理,拒绝购买用工业原料褪毛的商品,让自己吃得安心。(彭尚清邵播)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工商]《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 我区开出首张罚单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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