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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集中治理“小金库”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2009年07月15日 09:14:13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我区将从现在起至2009年底,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据悉,专项治理包括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落实四个阶段。治理范围为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重点治理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还要追溯到以往年度。按照规定,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自查面必须达到100%,重点检查面不低于纳入自查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检查面不低于20%。其中教育、卫生、交通运输、民政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 此外,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税款或收缴财政“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不超过10万元。(苏静静)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我区集中治理“小金库”举报最高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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