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龙湾发现明正统圣旨

王邦敏文/摄
6月1日,龙湾区文物普查队在永中街道度山村进行文物普查时,发现村民胡家祥家保存着明正统三年(1438)英宗帝朱祁镇勅褒刑部广西清吏司主事胡奥父母的两道敕命。
“丁字八百伍十肆号”为《明正统胡奥父敕命》,全文为:“奉天承运,皇帝勅曰:国家推恩臣下,必及其亲者,所以重本而劝孝也,而何问于存殁哉!行在刑部广西清吏司主事胡奥故父锺,庆锺厥子而禄养不逮,揆其所自,宜有显褒,今特赠为承德郎、刑部广西清吏司主事。灵其不昧,尚克承之。明正统三年五月二十八日”。
“丁字八百伍十伍号”为《明正统胡奥母敕命》,全文为:“奉天承運,皇帝勅曰:朕惟群臣之才者,固本于父,亦必资母德焉。存有褒荣,殁有追赠,此有国之通制也。行在刑部广西清吏司主事胡奥之母朱氏,有子能官,而不逮养,沂淮所自,宜锡褒荣。兹特赠为安人,灵其承之,永贲幽壤。正统三年五月二十八日”。钤朱文方印:“敕命之宝”。
这两道圣旨是龙湾区目前发现的时间最早的圣旨,距今570多年,均为宣德二年的绫本。虽然年代长久,多处断裂流丝,但总体完整,字迹清晰。据《永嘉县志》和度山村《胡氏宗谱》载,胡奥,字无遂,号南隅,明永乐癸卯第三名经元,宣德庚戌二甲第八名进士,授刑部主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