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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预约电话 法官请进家

2009年04月23日 08:52:12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讯近日,龙湾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代理人的陪同下,来到租住在永中街道寺后街的杨和平家。据介绍,杨和平于去年1月1日发生车祸后,动过两次开颅手术,行动一直不方便。他提出诉讼,要追加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责任。龙湾区人民法院在今年3月底受理了他的预约上门立案申请后,在当天对其进行上门立案。据悉,这是我区人民法院推出的一项新做法:预约上门立案。符合该规定的当事人只要拨打预约电话,就会有法官上门立案,并可当场办理缓交诉讼费。据了解,上门立案主要针对身体残疾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起诉案件应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有相应的证据证明、起诉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下。一般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案件以及消费纠纷等案件。该院规定,立案大厅导诉人员在接到预约上门立案的电话申请后,应详细询问有关情况,对预约请求人及对方当事人基本情况、联系方式及请求等有关事项做好登记,对符合上门立案条件的,约定上门立案时间、地点,对不符合上门立案条件的,做好解释工作。对预约上门立案的案件,由立案庭派一名审判员及一名书记员上门进行立案,如当事人经济困难,该院可当场办理缓交诉讼费手续。 2006年,该院在全省率先推出口头起诉立案便民措施,迄今为止,已经为180余位外来务工者等弱势群体提供了口头起诉立案服务,大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现在,该院推出预约上门立案制度,必将发挥其便民惠民作用,受到群众的欢迎。(黄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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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个预约电话 法官请进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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