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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都市报:龙湾首条“市容严管街”亮相

2009年02月19日 11:06:32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前天上午,市行政执法局龙湾分局将龙湾区罗东大街列为辖区首条“市容严管街”(如图)。据悉,龙湾区11条精品示范街的创建即将进入验收阶段,其中罗东大街的创建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在精品示范街的创建中,罗东大街的外观经过了统一的修整,所有沿街的楼幢都统一色调,粉刷一新;沿街店面的所有店招和灯箱等户外广告设施均按照统一规格设置;各店面橱窗、卷门上张贴、张挂的宣传品和小广告都进行了彻底清理和清洗。

  据了解,在设立“市容严管街”的同时,龙湾分局还针对罗东大街上的各类市容违章行为和违章特点,制定了统一的严管标准:一、禁止沿街经营户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将物品堆放在道路及人行道上;二、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搭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三、禁止任何人摆设摊点,严禁无照经营;四、禁止任何人在道路上排放污水、废水,倾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五、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在道路范围内张挂、张贴宣传品及设置户外广告。2月17日上午,龙湾分局在“市容严管街”标志牌上通告严管标准,执法人员还挨家挨户向沿街店户发放严管通告、解释严管标准,并和店户签订“门前三包”等各项严管协议。

  据介绍,此次设立“市容严管街”,是根据今年1月1日实施的《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化市容管理,突出精细化管理理念和人性化执法理念。新的条例有两个特点:一、整改前置,对违章行为,执法人员都采取事先警告,并责令整改,整改到位的将不予处罚;二、对各类违章行为规定得更加细化,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处罚将更加严厉,如对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设置进行了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设置的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

  卢胜锋冯宪尧

  朱永春/摄

[编辑: 龙湾新闻网] 
关键词:温州都市报:龙湾首条“市容严管街”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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