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日报:龙湾率先对困难群众实施“二次医疗救助”
“没想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医药费后,还可以拿到这么多补助,治病负担也轻了些。”永兴街道的季先生第二次从龙湾区民政局领到2.8万元的医疗救助款后,别提有多激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为参保农民医后救助提供渠道,但医保报销范围之外的自付费用,很多特困群体仍觉吃力。针对这样的群体,龙湾区民政局率全市之先实施“二次医疗救助”,这是该区旨在打造环形无缝链接的医疗救助体系而推出的新措施。
龙湾区共有各类困难群众近2万人,其中低保对象2100余户,4700余人。该区自2005年5月正式开始实施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至今年9月份,已累计救助7928人次,支出资金667.29万元。医疗救助政策覆盖面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已经涵盖了五大类群体,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持民政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中的常住人员;持总工会核发的《困难职工特困证》和残联核发的《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常住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及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救济人员;其他因患重大疾病住院需要救助的人员。尤其是最后一类群体的加入,使得医疗救助制度已基本扩大至全体城乡困难群众。
但部分特困群体患上重病后,在常规的医保和首次医疗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负医疗费仍然较高。今年34岁的季先生,患的是肾病,急需肾移植。他的父亲因车祸出事,母亲瘫痪,为给他治病,家里已经花去9万多元,这对于一个低保家庭来说,无疑是很大的负担。尽管之前的医保报销了1.8万元,民政部门首次医疗救助支付了3.5万元,但随后的高额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陷入困境。区民政局获知季先生的情况后,经区医疗救助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研究,给予了2.8万元“二次救助”。
据龙湾区民政局社会救济福利科副科长董红梅介绍,今年该区财政拨款的医疗救助资金达到了310万元,人均10元,远远超过省厅要求的人均6元。二次医疗救助由特困群体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每年将视首次医疗救济款结余情况给予1万元-3万元的二次救助。据统计,目前已经有15位患者获得了共计28万元的二次救助。加上原有的重病医疗救助、特种病救助、精神障碍患者定点救助等,至此,该区已基本实现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从门诊到住院,从防病到治病的环形无缝链接。
为了使患者最快拿到“救急款”,该区还创新救助模式,简化救助程序,如规范实施“医中医疗救助”;试点实施门诊卡救助方式,即对象只需凭低保证看病开药,资金由镇(街道)与卫生服务中心结算的方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