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龙湾工商调解一起水煮鱼纠纷
他吃的是剩鱼吗?--龙湾工商调解一起水煮鱼纠纷
7月9日上午,温州市工商局龙湾分局永中工商所接到消费者徐某的投诉,称其昨晚在永中某餐馆消费时所吃的水煮鱼疑是商家用了吃剩的水煮鱼。原因是消费者徐某所吃水煮鱼鱼骨色泽黑暗、鱼汤浑浊,而正常的水煮鱼应是鱼骨色泽亮艳、鱼汤清澈。消费者徐某坚称水煮鱼系店家故意将别人吃剩的给他们吃,要求赔偿损失,而店家始终予以否认。双方争执不下。 永中工商所接到投诉后,立即派人到现场,向当事双方进行了了解,根据双方的陈述,并特意观看了该店烹饪水煮鱼的过程,发现水煮鱼宰杀干净,而鱼骨色泽鲜艳,如鱼宰杀不干净,就会导致鱼骨色泽黑暗,因而排除了商家用吃剩的水煮鱼再次给顾客消费的可能。 工商人员认为,商家虽然没有将吃剩的水煮鱼给顾客,但在宰杀清洗过程存在过错,也应承担相应责任,建议店家退还水煮鱼的餐费45元,双方表示同意。 通过本投诉案例,工商部门提醒餐饮行业从业人员在活禽、活鱼等鲜活食品宰杀过程中要将该清理的部分必须全部清理干净,否则将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潘庆恩、吴雪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