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房无由调包消委调解物归原主
自己满意的预购房屋被房开公司无由掉包,业主舒先生愤而向区消费委投诉。日前,经过调解双方握手言和,舒先生最终如愿以偿买了原先预购的房屋。 本月初,市区舒先生与爱人在永强大道与围垦路交汇处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约定预购某处商品房503室,并交纳了39万元预订房款。本月11日,他拿着交款单收据上门办理有关手续时,房开公司销售人员却告知503房屋已卖,舒先生只能购买504房屋。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他到区消费者委投诉。经过调查,房开公司承认是下属销售人员工作失误而造成,耐心调解后,该公司当场向舒先生表示道歉,并通过内部调剂及沟通,对已购“503”房的退出作了重新安排调整,将原预定的503商品房归属舒先生购买。 为此,区消委提醒消费者,购买房屋注意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彭尚清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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