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划龙舟实行安全问责制
日前,我区出台《关于切实做好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确保民间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地开展。 通知规定今年划龙舟活动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5日,共6天。其他时间禁止划龙舟(包括大、小龙舟)。确定海城街道为禁划区域,其他乡镇街道民间划龙舟活动要经过行政审批,并需签订安全责任书。同时规定,今年我区民间划龙舟需严格控制龙舟队的数量,一个行政村(居)原则上只能申报成立一支龙舟队,不能突破去年60支的龙舟基数,划龙舟活动仅限于在本乡镇就近水域进行。 据了解,今年我区将继续对民间划龙舟活动实行行政审批管理,并对每艘龙舟适航、救生器材配备使用、划手资格及沿途危桥危房的安全警示设立、沿途观看河岸的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严查。龙舟队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保险,木质龙舟要有过硬的质量保证,禁止使用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合格证的玻璃钢龙舟。存在安全隐患;以划龙舟名义进行寻衅滋事宗族宗派械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敛财;往年有斗殴纠纷记录等现象的一律不予审批。(叶康远罗游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