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设立文学艺术奖
日前,我区文学艺术界的最高奖励级项——“龙湾区文学艺术奖”设立。该奖每三年评审一次,今年底将开展第一届评选活动。 为激发我区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的创作热情,深入实施“文化人才工程”和“文化精品工程”,推进文化大区建设,“龙湾区文学艺术奖”将在文学、戏剧、美术、摄影、书法、影视、音乐、舞蹈、曲艺、民间文艺等十个艺术门类中设“特别贡献奖”1名、“瓯江潮奖”10名,另设“集体奖”1名。获奖人员由区政府发文通报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并一次性发给奖金,“特别贡献奖”奖励10000元,“瓯江潮奖”奖励5000元,“集体奖”由区政府颁发奖牌。 据悉,“龙湾区文学艺术奖”由个人申报,协会推荐。评奖时间内的区文学艺术各协会会员以及长期以来为龙湾的文艺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外籍或龙湾籍在外艺术家可申报评奖,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组织实施。此外,由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文艺书籍,经评委会审定后,每部可获1000元至3000元奖励。(徐华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