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查处两起村级换届中贿选案件
日前,区纪委对查处2起村级换届贿选案件进行通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群众。 这2起案件分别是:2月25日群众举报灵昆镇沙塘村党员林某在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中,向党员分送香烟,要求收到香烟的党员选举他为支部委员。区纪委立即派专人与该镇纪委进行联合调查,查实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对其送出的物品予以没收,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3月6日至8日对天河镇三星村支部委员换届贿选案件进行调查,初步查实了王某为竞选天河镇三星村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伙同他人商量贿选事宜,确定贿选对象,共送出75条中华软壳香烟为其拉票,其行为已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区纪委决定给予王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据了解,区纪委在村级换届工作中,采取一系列措施,建立举报处置快速通道,设立AB岗位,及时处理信访举报件。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确保全区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丁欣华姜扬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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