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晚报:农村独生子女“收益”一个顶俩
近日,龙湾区人口计生局、计生协通过发挥区、镇、村三级协会的作用,实行已领证农村独生子女在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
近年来,龙湾区因地处城郊接合部,大量的土地被征用,许多镇(街道)的村(居)集体经济收益迅猛增加,对于劳力安置费等村级利益分红,不少村(居)采用按户籍人口数平均分配的方案,如何维护好独生子女家庭的利益成为群众关注的热点,也关系到计划生育家庭的现实利益。2003年,龙湾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做好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在村级利益分配中利益维护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组织努力维护好、实现好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居民权益。据统计,2004年至2007年共有6270户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享受了村级集体利益分红3232.39万元,户均增加收入5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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