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大力推进生态墓地建设
青山环抱,芳草如茵,四季常青的松柏,墓碑贴地平铺,像一本本平躺在地上的“书”……近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区将大力推行生态墓地建设,实现绿色殡葬。截至目前,我区已投入使用生态墓地6座,正在审批的2座,生态墓地覆盖率达85%以上,预计可满足我区10年内的丧葬用坟。 殡葬改革,在一些农村被称为“天下第二难”。少数人墓穴越建越豪华,有的不惜耗费巨资,不仅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还破坏了生态环境。生态墓葬是指遗体火化后,通过树葬、花葬、草坪葬、山崖葬、骨灰堂(廊)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处理骨灰的葬法。据介绍,生态墓地骨灰必须深埋,地表无坟头。墓碑颜色严禁采用白色石料,墓碑长度不得大于0.6米,宽度不得大于0.4米。墓碑样式可多样化、个性化。墓碑安放平置式或斜卧式特殊地理环境下可采用立式。墓地绿化覆盖率要求达到80%以上,墓区要植树、种草、种花,树木以常绿阔叶灌木为主。 我区的生态墓地是为本辖区公民死亡后提供骨灰安葬的公益性公共设施,生态墓地的价格和日常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具体价格根据土地费用、建设成本费用、日常管理维护费用等综合核定。 生态墓地样式新颖、漂亮,但老年人“厚葬为孝”的陈旧思想仍根深蒂固,对生态墓葬这种地表不留坟头的新型葬法较为抵触,仍有新建或翻新私墓现象。截至去年年底,我区共投入资金55万余元,组织1000余人次,拆除各类私墓2045座,治理率超过98%。今年我区将加大监管力度,对新建或翻新私墓的现象予以治理;将已审批的生态墓地,至今仍未开工的,将取消施工资格;对公墓价格进行管理,予以合理评估,并出台指导价格;根据市场要求继续合理建设生态墓地。 这种绿色环保且占地少的新葬法,逐渐成为现代人自愿选择。“与传统的墓地相比,生态墓地只是面积上和外观上有变化,比较符合中国‘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区民政部门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相对骨灰撒江、海葬这一类没有墓地或者不留骨灰的绿色葬法相比,生态墓地更易被人接受。生态墓葬占地面积小、墓区绿化好,对于节约土地、木材成本,绿化荒山,促进群众墓葬观念转变、保护环境和国土资源,实现“生态文明”具有积极的意义。”(姜珂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