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贼“自投罗网”
日前,龙湾法院判处了一起持刀抢劫案件,案犯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该案的案发颇具戏剧性:重庆市酉阳县的田某在温州伙同他人抢劫了一辆轿车后,连夜驾车逃到余姚市,又偷来当地车辆的牌照换下所劫车辆牌照进行掩饰。不料,余姚警方在一次巡查中,发现停在一废弃停车场内的车辆牌照与挡风玻璃上所印沙码的发动机号不一致,遂将车辆查扣。警方查扣的这辆车正是田某等人抢劫所得的赃车,田某在发现车辆失踪后,以为被盗,便向余姚当地派出所报案,称其驾驶的车辆失窃,余姚警方通过网上比对,最终确认赃车并将报案的田某一举抓获。 去年8月7日晚,被害人冯女士驾驶帕萨特轿车途经永中街道附近,田某伙同胡某、田甲(均另案处理)等三人强行进入车内用刀将冯女士劫持,将其劫至永嘉县桥头镇一空地上扔下,劫走轿车和财物,并连夜驾车逃至余姚市。次日上午,余姚市公安机关在巡查中发现了被抢轿车。(李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