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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欢欢喜喜过个年

2008年01月10日 08:53:43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又到年底了,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建筑工,是否全额拿到了工资,过上一个欢乐年?昨天,笔者从区建设局了解到,去年,我区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案件8件,解决拖欠工资款30多万元,清欠率达100%,这也是我区连续三年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拖欠。 务工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为充分保障建筑业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据介绍,我区积极采取措施,多管齐下,重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实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由承包单位开工前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专款专用,用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实施业主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一旦出现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可以通过预扣业主单位的工程款来支付工资。同时,加强行政干预,建立企业信誉体系和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加大行政处罚和对欠薪投诉的查处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清欠责任,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去年5月,承接永昌堡城墙维修工程的山东省某工程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3个多月,金额9万多元,引发工人上访。我区建设部门接访后,多次协调要求该公司解决未果后,决定将该公司交付永昌堡管委会的工程保证金中预先提取10万元支付农民工工资,切实保证了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并对其拖欠的不良行为进行公示。 目前,我区正积极落实建筑工人工资卡制度,不断完善预防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将从源头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据了解,今年全市所有从事建设施工的企业要和形成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应主动要求企业办理工资卡,并确认工资标准。工资卡将按统一格式制作,作为发放工资的依据,工资一旦结清,企业应将持卡人签认的工资卡及时收回,并与发放的工资单一起存档。企业应当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建筑工人维权须知”告示牌。建筑工人如发现企业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工资卡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廖翔丁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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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让农民工欢欢喜喜过个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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