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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范围

2026年02月09日 09:44:00来源:字体:

  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网上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网络空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制定以下举报流程:

  一、举报范围

  (一)浙江省属地范围(例:浙ICP备XXXXX号)的网站、论坛、社区、博客、移动客户端、云盘、下载工具等传播的各类违法和不良信息。

  (二)按互联网属地管理规定,微博、微信、QQ等传播的违法和不良信息,网民可直接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12377.cn)举报。

  (三)涉浙江贪污腐败类举报信息的,请向浙江纪委网站(http://61.241.72.235/)投诉

  (四)有关浙江省政务服务投诉类举报信息,请向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http://www.zjzxts.gov.cn/wsdt/)

  二、举报内容

  (一)违反“九不准”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违反“七条底线”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1、违反法律法规底线的;

  2、违反社会主义制度底线的;

  3、违反国家利益底线的;

  4、违反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的;

  5、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底线的;

  6、违反道德风尚底线的;

  7、违反信息真实性底线的。

来源:浙江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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