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的公示
根据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龙湾区关于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对2025年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如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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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中国眼谷·文化和科技融合产业基地 |
浙南时尚演艺中心 |
永嘉场传统文化产业集聚区 |
特色会展赋能工程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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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分配金额 |
100万元 |
310万元 |
270万元 |
320万元 |
1000万元 |
现对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限11月20日—11月26日,如有疑问,公示期内可联系龙湾区委宣传部文产中心反映问题,联系方式:86968109。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宣传部
温州湾新区财政局(龙湾区财政局)
2025年11月20日
[编辑: 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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