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提升信用额度 非法套取他人“花呗”金额
温州网讯“蚂蚁花呗”(一种网络虚拟信用卡)对年轻用户而言很方便,28岁的胡某以提高信用额度为借口,利用“花呗”非法套现。近日,永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3400元。
2015年8月23日,永嘉人胡某以帮助办理贷款,提升花呗额度为由,获取阿桦(化名)的支付宝账号、密码及绑定的手机卡。次日上午,胡某将手机卡装进自己的手机,登录阿桦的支付宝并修改了密码,又利用其中的“蚂蚁花呗”功能在大众点评网通过消费套取现金5000元,并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后,胡某已退赔阿桦现金1600元。
站在被告席上,胡某辩解其行为不构成盗窃罪,而是帮被害人提升额度,从中赚取手续费。公诉机关则回应,根据阿桦的陈述,胡某故意隐瞒套现事实,足以认定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阿桦财物,数额较大的事实,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罪要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胡某已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予以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陈静]
关键词:额度 盗窃 盗窃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