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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起这104条道路严管乱停车 司机不在场一律拖离

2016年04月21日 08:40:58来源:温州都市报字体:

 

  昨天,温州市交警支队召开的城市“乱停车”整治专项行动誓师大会传出信息:4月25日开始,市区104条重点管理路段内违停车辆一律罚款150元,对司机不在场的,按“六必拖”规定一律予以拖离;5月3日开始,对第一批23条停车严管示范路上车辆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标线行为,一律罚款100元记3分。

  记者梳理了网友疑惑的六大问题,温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此逐一解读。

  1、5月3日后,23条停车严管示范路上的违停,除了罚款100元外,还要扣3分,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5月3日后,这23条严管示范路上如果乱停车,将按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标线来处罚,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根据这一法律条文,细化后的处罚如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一款第一条“不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的”处罚100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2第3条第8项“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记3分”。

  2、104条道路采取“六必拖”,哪六种情况,会被一律拖离?

  “六必拖”有一个前提,是司机不在场,具体包括以下六种情形:占用交叉路口、占用斑马线、在公交停靠站内、在机动车道内、在设置机非隔离护栏路段的非机动车道内停放或无序停车严重影响道路通行,这六种行为一律予以拖移。

  3、104条重点管理路段中包含了23条严管示范路,但处罚结果不同,是否存在冲突?

  23条严管示范路与104条重点管理路段是重合的,但处罚不会存在冲突,主要以时间节点来区分。4月25日至5月2日期间,这23条道路内的违停车辆罚款150元。从5月3日开始,这23条道路内的车辆如违反“禁止停车”禁令标志、标线行为,一律罚款100元记3分。

  4、这样的整治,对频繁违停的车主而言,是否能起到预期效果?

  这次行动中,对车辆在一个月内违法停车被查次数累计超过5次以上的,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予以曝光和重点监管,起到震慑作用。

  5、个别主干道上,仍存在部分施划的停车泊位,这是否与整治背道而驰?

  下一步,交警部门会科学划定市区范围内的路面停车泊位,逐步取消主干道路面停车泊位。

  6、停车泊位不足,市区个别商家、住户还会用花盆、地锁等长期霸占停车位,对这种行为,有没有整治措施?

  对擅自设置、撤销道路停车泊位的行为,将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乱停车整治行动重点管理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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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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