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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康复治疗时遭遇过度医疗 提出意见后被要求出院

2016年04月19日 14:45:15来源:温州网–温州晚报字体:

  温州网讯上周,市民朱先生向记者反映,称在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做康复治疗时遭遇过度医疗,自己多次提出意见后竟被一纸出院单予以出院。朱先生认为自己尚在治疗期,被要求制出院不符合医疗规范,称联系记者时,已躺在医院被停医停药数日。这,到底怎么一回事?

  “康复评定”共做了10次,4次自费是否过度医疗?

  今年1月,市民朱先生在北京某医院做了颈髓内室管膜瘤切除手术,术后在京康复训练一个多月转回温州。朱先生称,3月4日,他转入附二医康复治疗中心新桥病区继续康复治疗,但是入院没几天,就因医疗中的自费项目有了不愉快。

  朱先生告诉记者:“我刚入院的时候告诉这边的医生,希望尽量做医保内的项目,不想用额外的、需自费的医疗项目,但医生还是不断开出自费项目。”

  “康复评定”是一直被朱先生指责的,住院一个余月共做了11次,其中5次根据规定医保报销,6次自费。朱先生认为这是过度医疗的体现。

  对此,附二医康复医学科主任蒋松鹤进行了解释。他说,经调查,“康复评定”共做了10次,6次公费,4次自费。康复评定是一个综合评估项目,涉及10余个子项目,这是医生调整治疗方案的依据。

  “康复评定的次数是根据病人的病情来安排的。像骨折的病人,可能一两个项目就够了。他属于颈髓损伤,就比较复杂了,日常生活评定肯定要做的,压疮肯定要评的,不然出现压疮是会危及病人生命的。有一些项目他不愿做,我们也尊重他的意愿,但同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病人签字确认。”

  朱先生认为,如果治疗项目需自费,医生应在检查之前告知患者。“还有明明‘麻仁丸’可以医保报销的,但医生偏偏给开同类型却自费的‘麻仁软胶囊’”。

  对此,院方说,患方投诉的自费药物即一盒价值12元的麻仁软胶囊是临床治疗便秘的常用药,患者所要求的治疗便秘的公费药物不在医院采购药品名单之内,医院药房备药由政府部门总量控制要求和招投标限制。并且,患方住院一个多月,自负金额占比较少。患方要求全部使用公费项目,根据临床疾病的治疗要求无法做到。如不根据治疗要求安排,对患方反而是不负责的做法。

  出院是何原因?

  住院已超35天,病情稳定

  朱先生告诉记者:“我一个颈段脊髓损伤的患者,根据规定可以享受6个月以内的医保。我现在总共康复时间才两个月,现在每天都属于治疗上升期,不能因为我们不做自费项目,就是我不配合治疗,然后要把我赶出院。”朱先生说,他从上周一起已被停医停药。朱先生认为,医院让其出院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蒋松鹤进行了说明,通知朱先生出院是经过专家组论证,基于他的病情已经稳定作出,同时也是考虑到其他急需入院的重症病人。该院医患关系协调部认为,医疗服务合同不属于结果合同,判断病人是否符合出院条件,是职业医师根据学科知识、专家组医疗经验以及国家赋予医生的权利。患者住院已超过35天,康复治疗有进步,病情稳定,符合国家三级诊疗制度要求可以出院,但患者在接到出院通知后仍占用床位,浪费国家的稀缺公共医疗资源。

  双方协商不下,朱先生将自己与主管医生对话的视频传到网上。院方认为视频掐头去尾,不仅误导不明真相的群众,也对医护人员构成侵权,还严重干扰了正常医疗秩序。该院已通过律师要求患者必须将亲自及通过同事朋友擅自上传至微信朋友圈、微博及优酷视频网站上的文字及视频文件予以删除并公开道歉。同时,院方表示将保留追诉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院方认为,医患关系应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对医务人员心存芥蒂怀疑医疗行为对治疗不利,更对患者自身恢复不利。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康复治疗 过度 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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