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2016年度温州市区人才住房 本月18日起可申报

2016年04月07日 14:42:32来源:温州网字体:

  温州网4月7日讯(记者戴玮通讯员庄丽陈彩连)4月18日起至5月31日,2016年度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申报启动。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有机会申报获得每月450元的住房租赁补贴。

  此次申报有高端人才专项销售住房、高端人才购房补贴和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三类:

  人才销售住房优惠类,最高可直接享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一套;

  购房补贴优惠类,可享受4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

  住房租赁补贴优惠类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每月450元、其他高层次人才每月900元,租赁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具体的申报条件、优惠政策、优惠政策执行均与去年政策相同。【2015年政策解答】

  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才需先向自己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2、初审合格后,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温州市区人才住房政策享受资格申请系统【点击进入】,完成网上填报。若申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将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进而取消整个单位的申请资格。

  3、根据去年人才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情况,租赁合同须报经辖区街道备案,租赁期限最好和本人与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温州市区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协议》期限同步。

  人才住房政策的政策文件、政策解答、表格下载,市民可登录温州市住房保障信息网【点击进入】查询和下载。

  注意,此次申报逾期不予补报。政策咨询电话:89987291,89987298。

[编辑: 陈静] 
关键词:人才 住房 温州 申报 政策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